发布:[中等学校考试招生部] | 发布时间:[2012-06-07] | 次数:[] |
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(招生办)、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: 中考期间正值高温暑期,雷雨天气较多,引发自然灾害的可能性较大。为确保中考能够平安、顺利进行,体现以“考生为本”的精神。现就做好2012年中考期间,应对各类极端天气引发相应自然灾害的预案工作做如下通知: 一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(如:雷电、暴风雨、泥石流、塌方、洪涝、地震等引发灾害)的应急预案,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尽量减轻自然灾害对中考的影响。各考区要密切注意气象、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,及时做好防范工作。灾害发生后要即刻启动应急预案。 二、雷雨天气的直接影响是电力供应,因此,各地应和当地电力部门共同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。在预案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: (一)电力部门工作人员要随时待命,做好抢修线路的准备,一旦雷电导致供电线路出现故障后,能够尽快修复。 (二)各考点有备用发电机的,要提前检查、调试好发电机,以备应急使用。 (三)统一播放英语听力试题的考点,各考场要备好录音机,供电出现问题后,各考场立即使用录音机播放听力。 (四)使用中考考务语音提示系统的考点,电力出现故障后,要立即由各考场主监考员按《2012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》规定,依据时间和要求向下续读考试程序。恢复供电后,仍实行统一播放(要特别注意按时间衔接好播放进度)。考务培训时,要将这一要求传达给各监考教师。 三、准备好数量充足的备用考点(考场),一旦出现极端自然灾害时,可以迅速做出转移安置部署。 各市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、考区、考点,并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中考期间突发自然灾害预案工作。
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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